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资讯 > 正文

知识产权保护与剽窃式跳槽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3商业秘密网

袁启华

   自国家大力提倡自主创新以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自主创新意识空前高涨。各个企业也越来越真切地感受到,自主创新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拓展盈利空间、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但是,也正是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不断涌现,使得剽窃式跳槽对知识产权造成侵害,这一过去并不明显的问题变得日渐突出。近期从媒体报道中就可以看到,有许多企业正通过法律的方式,对跳槽员工剽窃原单位科研成果的行为进行控告,以期挽回由此造成的损失。

  长期以来,我国绝大多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也很少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更缺乏的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必要的尊重。一方面是很多企业不愿意投入物力、人力和财力进行技术研发,培育自身的创新能力,而是热衷于拿来主义,把国外或国内龙头企业的成熟产品买回来拆解后再如法炮制,进行仿冒生产,这种情况还一度被当成经验广为推广;另一方面是一些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对已有的专利技术和科研成果并没有很好地加以保护,科研人员的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混淆不清,在人才流动的过程中,企业的核心技术也随之流失。特别是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和民营企业等,更是以高薪为诱饵,专门挖取竞争对手的核心科技人员,以釜底抽薪的办法直接占有对手的核心技术。更有甚者是原企业的一帮人另立炉灶,技术、市场、渠道一锅端,直接导致原企业迅速陷入瘫痪状态。
  
 市场经济下,人才流动的速度越来越快,特别是高、精、尖人才更是很多单位追逐的对象,而且在现有的人才制度下,原企业已经没有什么行之有效的手段来防止人才的流失,也没有什么企业可以让员工的忠诚度永远不变。人才的流动虽然使得企业充满了竞争与活力,但也使得企业核心技术外流成了一个非常难以预防的问题。以往遇到类似情况时,很多企业都自认倒霉,却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很多跳槽者把原单位的成果拿过来用,也并没有想到会不会侵犯知识产权。可以说,由于过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失与现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觉醒的不一致,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企业与跳槽者之间知识产权矛盾的激化,也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与跳槽者为此而对簿公堂。
 
 企业通过法律救济的方式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虽然这样的法律意识觉醒值得称道,但通常是企业最后不得已而为之,尽管耗时、耗力、耗财,结果却未必尽如人意,因此最好的办法还是要防范在先。其一,应该在全民中间大力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人们逐渐明了原单位的哪些技术与成果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哪些是属于公开成果,这样就减少了由此产生的主观冲突;其二,企业本身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如加强专利申请等,而不是等事情发生后再疲于奔命地去应对。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跳槽者剽窃成果之间的冲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觉醒,是国家大力提倡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背景下的一种必然现象、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同时,这一现象也提醒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必须早日跟进,以使得执法机关在化解及裁决这类冲突发生时有法可依,减少执法成本。

    来源:法律无忧网


 
   
(作者:,来源:)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