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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3商业秘密网
    专题摘要: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5日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至12月12日。方案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

  (一)问:请谈谈此次改革的背景?

  答: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突出,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对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由于资源匮乏,我国从1993年由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目前已达到50%。寻找石油资源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我国石油利用效率低、单耗水平高、浪费现象严重。我国单位GDP石油消耗和机动车每百公里油耗都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水平。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耗油量急剧增加,燃油污染也日益严重。目前大城市80%以上的一氧化碳、40%以上的氮氧化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为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抑制燃油的不合理消费。

  长期以来,除征收车辆购置税外,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征收公路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等方式筹集,这对公路交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由于养路费按车辆及载重计费,存在异地挂靠、大吨小标、超限超载等逃避收费现象以及收费行为不规范问题,造成车主负担不公平;同时,在收费公路发展中也存在规模大、站点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和群众便捷出行。199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明确提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为燃油税费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多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燃油税费改革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是由于国际市场油价持续上涨,燃油税费改革一直未能出台。

  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断增长的石油需求,早在1998年我国就确立了石油价格市场化的取向。2003年,为减轻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攀升和国内“非典”疫情的影响,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实施了调控,国内成品油价格没有按照定价机制随国际市场油价相应调整,这对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安定人民生活是必要的,但也产生了市场供应紧张等新问题。为此,2006年国家明确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实行有控制地间接接轨,但受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攀升的影响,这个机制未能完全实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几度出现与国际原油价格倒挂的情况,特别今年前9个月倒挂现象尤为突出。在国际市场油价回落、推进燃油税费改革的同时,必须尽快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二)问:请谈谈此次改革的目标和总体思路?

  答: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通过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实现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等多重政策目标。总体思路是: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三)问:燃油税费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答: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的意义:一是通过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取代养路费等收费,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公平社会负担。二是通过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优化经济结构,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积极作用。三是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实施这项改革,既不会增加用油者原有负担,又能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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