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营经济拥有同等待遇”
“让民营经济拥有同等待遇”
全国人大代表郑坚江建议,修改刑法部分条款,给予民企同等法律保护
本报北京电(记者周骥 龚哲明 吴向正)“同样是损害企业利益的违法行为,因所在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适用的罪名、刑罚不同,量刑标准也不同。”新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来自民营企业,他领衔提出的议案与民营企业发展戚戚相关。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郑坚江代表对3个短句、24个字印象深刻,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度提及,让他心情十分激动,对民营经济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有感于“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郑坚江等代表建议尽快修改刑法部分条款,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他举例说,按照现行刑法规定,民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则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职务侵占罪”仅规定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郑坚江代表建议,将刑法中“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等具有特殊身份性质的罪名,扩大适用到民营企业中。改变按所有制性质确定罪名的做法,对同一类犯罪行为规定为相同的罪名。刑法中国有企业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规定,应与发生在非公有制经济性质企业中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规定,在罪名、定性、内容、处罚、量刑等方面保持一致。
在郑坚江代表提出的多个建议中,也有不少为民营经济呼唤同等待遇的心声。许多民间资本创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三农经济和小微企业创业成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建议明确小贷公司的“新型地方金融企业”身份,享受应有政策待遇,促进规范发展。他还建议政府加大对民营非营利性医院扶持力度,明确民营非营利性医院的属性问题,进一步抓好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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