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要和版权产业发展并重
日前,在成都召开的2014国际版权论坛和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版权工作已经迎来最好的发展时期。
记者:今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这是继日本、新加坡、巴西、俄罗斯后,在国外设置的第五个办事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负责人评价说,中国版权保护已具备国际水准。您如何评价我国目前的版权保护水平?
阎晓宏:2012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在中国缔结,结束了表演者权利得不到完整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中国成为第五个加入该条约的国家。而此前的10年间,中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几乎所有有关版权方面的条约。
近几年来,国家版权局着力推动版权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实现了从注重版权立法,到立法和执法并重。实现了版权保护和发展、网下网上版权、局部和全局版权、国内和国际版权等的并重。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发展并重。
记者: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兴起,对版权保护带来哪些挑战?
阎晓宏:目前,网络新技术和新应用为我国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比如新技术和新应用出现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未经授权使用的侵权盗版作品。
以上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全社会的版权法律意识还不高,另一方面,是由于部分网络企业在被追究责任方面存在侥幸心理,部分权利人缺乏自我维权意识。(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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