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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不存在选择性执法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2商业秘密网

    近来,中国反垄断调查呈现密集态势,引发部分外国企业忧虑。对此,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强调,中国反垄断调查不针对特定企业,也不搞选择性执法,所涉及的企业中,外国企业只占10%。专家认为,中国反垄断对待国企和外企一视同仁,只要企业存在垄断的客观事实就会依法查处。未来中国反垄断执法将会进入新常态,呈现出更加频繁、更大规模的趋势,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开出罚单超30亿元

  9月11日,针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奥迪经销商在湖北省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湖北中基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而在9月9日,针对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商定区域水泥价格及执行政策的垄断行为,国家发改委对这3家企业依法罚款共1.1439亿元。

  事实上,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近来不断扩围、日益常态化的又一个表现。自2013年年初以来,中国先后对液晶面板、奶粉、黄金、白酒等行业巨头发起反垄断调查。进入2014年,中国反垄断调查对象进一步扩大到通信、汽车、信息科技等领域。微软、高通、奔驰、宝马等跨国企业因损害消费者利益、形成价格垄断等行为受到反垄断调查。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对住友、矢崎、精工等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处罚12.35亿元;9月2日,对浙江保险行业协会和23家省级保险企业处罚1.1亿元。加上最新的这两次处罚,中国反垄断已经开出超过30亿元的罚单。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2014年9月,发改委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价格垄断案件,共涉及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335家。从执法范围看,反垄断执法已经广泛涉及众多行业和领域;从主体对象看,反垄断执法调查的对象涉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从垄断行为类型看,查处的案件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不同类型。(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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