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堂办案 侵犯老东家价值1.69亿技术秘密案件开庭
8月13日上午,由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苏某、黄某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在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吕益军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应启明担任审判长。该案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监管部门代表、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等共50余人旁听庭审。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经调查,被害单位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公司)成立于1994年,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主营有色合金材料、铜合金制品等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加工、销售,是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强大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拥有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多项技术秘密。2019年9月,博威公司发现有公司员工陆续携带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技术的文件资料,进入浙江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另案处理)任职,遂报警。
材料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也是主营铜合金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另案处理)为减少研发成本投入、尽快投产铜合金项目,自2019年4月开始,通过高薪利诱的方式,先后招募原博威公司被告人苏某、黄某等人入职材料公司,借此获取博威公司的技术资料。
这些原博威公司员工涉及技术、制造、品管、设备维修等核心生产部门,并擅自将在博威公司掌握和接触的“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11项技术资料私自带出,最终整个关键技术岗位的核心员工团队均加入材料公司。
材料公司以原博威公司的技术人员及技术资料为基础,成立铜合金高强项目组,相互复制、使用、共享博威公司的技术信息。材料公司在极短的时间用极小的代价,就启动了和博威公司类似铜合金项目的论证,彻底推翻了原简单的年产10万砘铜合金项目,推出了年产16万吨的高级生产线,并论证出了具体的生产工艺和生产线布局。经鉴定,涉及的11项技术资料虚拟许可价值高达1.69亿。
该案涉及的商业秘密多,价值高,案情复杂。在案件受理初期,鄞州区检察院就成立了以检察长吕益军为组长、浙江省优秀公诉人等为骨干的专业化办案团队。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从犯罪事实、证据收集、案件定性等方面提出详细、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建议,指导公安机关收集调取证据30余项。为了准确认定涉案技术的非公知性、同一性、权利人损失数额等问题,检察官在吃透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多次走访博威公司,了解、查看、比对涉案技术,听取专家审查意见,为案件顺利起诉、判决奠定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吕益军检察长发表公诉意见,义正辞严地斥责道:“材料公司的生产线一旦成功投产,不仅会使博威公司遭受巨额利润损失,还会使其辛苦建立起来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毁于一旦,从而严重损害博威公司利益。被告人在博威公司工作多年,正是在博威公司的培养下,从普通员工成长成为独当一面的技术骨干甚至是部门负责人,但却唯利是图,将自身掌握甚至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技术秘密作为入职材料公司、谋求高薪的敲门砖。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保守商业秘密的职业规则,也辜负了博威公司多年来的培育和付出,更触犯了刑法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规定。”
技术是企业赖以发展壮大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知识产权犯罪,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下一步,鄞州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鄞州干好“一三五”、当好领跑者、挺进首位区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作者:未知,来源:鄞州检察)- 2014年宁波十大版权事件评出 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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