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例索引
一审:(2018)浙0192民初7184号
二审:(2019)浙01民终4268号
关键词
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 “通知-删除”规则、必要措施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微信小程序服务提供者的知识产权法律责任,被称为“微信小程序”第一案,也是《电子商务法》施行后热门的平台责任纠纷案件。在数字经济日新月异的时代,新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层出不穷,“通知-删除”规则是否适用于适用各类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更是焦点问题。该案正确界定了微信小程序的法律定位,准确定位了不能定点删除具体内容的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所需要采取的必要措施。既促进了权利人在数字时代发挥创新、创造能力推出优质的数字作品,拉动数字产业发展,又为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平台数字治理模式,还提升了网络用户的数字版权意识,追求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之间在数字领域的利益平衡,对数字环境下新出现的各类新型网络服务平台责任案件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基本案情
微信小程序是一种不需要下载安装即可使用的应用程序。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官网提供的《微信小程序接入指南》将小程序的“产品定位及功能介绍”表述为:“是一种全新的连接用户与服务的方式,它可以在微信内被便捷地获取和传播,同时具有出色的使用体验”。
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刀豆公司)经许可取得《武志红的心理学课》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该公司发现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赞公司)运营的三个微信小程序中均有“武志红心理学”收听栏目,经比对,其中“命运”、“自我的稳定性与灵活度”音频内容与权利作品一致。该公司遂以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百赞公司、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即百赞公司立即删除在被诉三个微信小程序上的涉案作品,腾讯公司立即删除被诉三个微信小程序;百赞公司、腾讯公司赔偿刀豆公司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0元。
刀豆公司在提起本案诉讼前,未就百赞公司的被诉侵权行为向腾讯公司通知或投诉。一审审理过程中,被诉三个小程序已下架。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百赞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15000元。刀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虽然微信小程序是一种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但仍应受到“通知-删除”规则的规制。刀豆公司要求腾讯公司删除小程序的措施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但仍应综合考量相关网络服务的性质、形式、种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特点、严重程度等具体因素,以技术上能够实现,合理且不超必要限度为宜,以实现各方的利益平衡。
本案中,因腾讯公司并未收到刀豆公司发出的侵权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通知,故其对百赞公司的被控侵权行为并非明知、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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