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家”不是小米的?因违法使用“米家”商标,小米一审被判赔1200万
一向不缺少话题热度的小米又被一份侵害商标纠纷案的判决书推上了风口浪尖。
12月30日,杭州中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宣布,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小米通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科技”)因涉嫌“米家”商标侵权被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杭州联安”)诉至法院,最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小米通讯、小米科技构成侵权,判决小米通讯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杭州联安维权合理开支近10.38万元,两项共计1210.38万元,小米科技对小米通讯应对赔偿金额中的68.0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12月31日,小米方面回应商标侵权案称,小米“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小米还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
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孙佳恩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从公开的信息看,除非杭州联安存在恶意“抢注”(抢先注册),不然小米即便上诉大概率还是会败诉,但有可能会减少赔偿金额。
(作者: 国际金融报,来源: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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