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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看贸易战背景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变化

发布时间:2019-12-10 14:30商业秘密网

  跨国公司A因其前员工窃取并在全球范围内披露A公司商业秘密,在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在内的多个国家采取了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在中国境内,A公司委托上海汇衡律师事务所(“汇衡”)处理其商业秘密侵犯事宜。在汇衡的协助下,A公司成功制止了其前员工伙同B公司披露、使用其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的行为,并且在A公司于其他国家的民事司法程序中均未获得赔偿的情况下,汇衡成功为A公司在中国境内争取到了金钱赔偿。本案历经《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两次修改,汇衡在办案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中国在立法、司法及执法等多个层面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增强。本文主要借由分析此案,阐述中国法院对于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审理及裁判的趋势。

  一

  案件背景

  A公司发现其研发的包含公司核心商业秘密的图纸遭到泄露,因此向其所在国的警方报案。根据该国警方调查,A公司前员工X,伙同当时在职员工Y,窃取A公司的图纸,将其泄露给A公司在全球市场上的多家竞争对手,并与这些竞争对手合作利用该等图纸进行生产、截取A公司客户向其低价销售产品,以此获取了巨额利益,对A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优势地位造成了直接冲击。

  在中国,X与B公司进行合作,X向B公司提供了大量的A公司用于制造产品的图纸,同时,X还介绍Y担任B公司的技术顾问,进一步指导、帮助B公司利用A公司的图纸生产、销售产品,通过低价竞争来抢夺A公司的客户。

  A公司在其所在国对X和Y提起了多个民事诉讼,并同时在其他多个国家,对通过X和Y获取、保存及使用A公司商业秘密的竞争对手采取了法律措施。就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侵犯A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A公司聘请了汇衡,希望能够尽快制止B公司的侵权行为,并使得其前员工Y停止为B公司工作。

  由此,汇衡正式介入了这起影响范围巨大、后果恶劣且处理难度较高的技术秘密侵权案件,代理A公司向B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对B公司以及Y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B公司及Y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二

  案件难点以及汇衡的应对策略

  回顾处理整个案件的过程,从庭前的调查取证、开庭审理到庭后与公司、法官沟通调解方案,汇衡碰到许多诉讼程序以及法律实体上的难题,总结整个办案过程,汇衡认为本案的难点主要在于:

  1. 程序问题

  (1)当地法院从未处理过在案件审理阶段限制外籍被告出境的情况。

  汇衡在向当地法院立案的同时,也向法院申请限制外籍被告Y出境。该法院表示在此前并未处理过在案件审理阶段限制外籍被告出境的情况,对是否需要限制Y出境持保守态度。

  为此,汇衡多次就相关法律依据、担保金金额等事宜与当地法院法官积极沟通,最终在案件受理之初,就成功协调法院裁定限制Y出境。

  (2)当地法院不熟悉涉外案件的审理流程。

  被告Y出席了当地法院主持的第一次庭前证据交换,被告B公司的技术人员(非被告代理人)也出席了庭审并担任Y的翻译。

  鉴于被告B公司的技术人员并非是有资质的翻译人员,因此,汇衡在开庭之初,及时向当地法院就B公司技术人员担任翻译提出反对意见:B公司技术人员不是具有资质的翻译人员,并且案件是不公开审理,因此该技术人员不得出席证据交换,担任Y的翻译。经汇衡不懈沟通,当地法院最终认定该技术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的证据交换。

  (3)案件由于移送管辖致使审理进展缓慢。

  案件经当地法院受理,在庭前第一次证据交换完成后,主审法官考虑到本案的专业性及复杂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认为案件涉及技术秘密,属于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集中管辖,裁定将案件移送至了该省专门审理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知识产权法庭(“知产庭”)。这导致案件在第一次证据交换后很长时间内没有实质进展。(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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