摹仿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使用被法院叫停 “TCL”不许“TGt”搭便车
“The Creative Life(创意感动生活)”,品牌名称取自这3个英文单词首字母缩写的“TCL”,其生产的电视等家电产品走进千家万户。而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TCL集团)所处的广东省,近年来出现了一家主营液晶电视的企业,其使用的品牌名称及注册商标为“TGt”,招致TCL集团的不满,双方由此产生了纠葛。 近日,双方纷争有了新的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驳回广州市锦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锦潮公司)的上诉,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对该公司第3702456号“TGt”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予以维持的裁定最终被撤销,而且被判令重新作出裁定。
不满商标被摹仿
引发双方此番纠纷的诉争商标,由案外人楚某2003年9月3日提出注册申请,后经异议程序于2005年5月14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电视机、影碟机等第9类商品上,诉争商标经过转让现权利人为锦潮公司。
而诉争商标档案信息中的一项内容,引起了记者的关注--申请人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家电城三期六排190号”。根据申请注册诉争商标时所填写的地址,是否可以猜测楚某是批发或零售家电产品的从业者呢?与此同时,根据中国商标网显示,楚某还申请注册了多件会使人联想到知名电梯品牌“上海三洋”的“上三·洋海”商标、与家电行业售后问题息息相关的“联保”商标、含有知名高校名称的“清华小神童”商标等。 2016年11月28日,TCL集团针对诉争商标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TCL”已构成电视机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诉争商标属于恶意摹仿“TCL”标识,而且诉争商标原注册人楚某名下其他商标一贯攀附他人知名商标,现注册人即锦潮公司在实际使用诉争商标的过程中处处摹仿TCL集团,将造成驰名商标的淡化,损害TCL集团的利益。 在商标评审阶段,TCL集团向商评委提交了该公司及“TCL”品牌简介、“TCL”驰名商标证明、TCL集团及其“TCL”系列商标所获荣誉、锦潮公司恶意使用的证据等。 经审查,商评委认为,在案证据可以证明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TCL集团的“TCL”商标在电视机等商品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但不能证明诉争商标原注册人楚某在申请注册诉争商标时具有傍名牌的故意,诉争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对TCL集团驰名商标的摹仿,未损害TCL集团的利益。据此,商评委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TCL集团不服商评委所作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该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媒体报道、荣誉证明等证据,用以证明“TCL”在电视机等商品上已构成驰名商标,还提交了市场调查报告、诉争商标原注册人楚某名下申请商标列表和详细信息等,用以证明其申请注册诉争商标具有恶意。(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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