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就是鼓励原创 ——来自代表委员的呼声
从讲述自身遭遇的侵权事件,到推动加快著作权法修订进程;从建言知识产权工作国家层面的战略统筹,到呼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尊重原创的社会环境,今年全国两会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的关注焦点与热议重点。
●一线创作者之“痛”●
“《人民的名义》在电视台刚刚播出一半,全部55集就被提前泄露上网。一些热播剧如《芈月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同样不能幸免。”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吕焕斌表示,网络环境易复制易传播的特点,导致一些好的原创影视精品很容易被盗版盗播。
“我们的剧场演出经常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他人拍摄视频并在网上传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副主席、江苏省苏州市评弹团副团长盛小云表示,文艺工作者创作出一部优秀作品其过程不容易,尤其对于民间曲艺作品而言,不仅要重视传承,更要加强保护。
“目前,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制片方,导演和编剧等主创人员仅仅享有署名权,只有在个别情况下,编剧和音乐词曲作者可以单独行使剧本及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副会长贾樟柯认为,视听作品是其创作者尤其是导演创意的表达,导演理应与作品的编剧及制片者等一起,分享作品的经济收益,赢得更多的社会尊重。
“出版行业的盗版行为目前依然形势严峻。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随便进入一家网络店铺,都可以轻易购买到盗版书籍,加强原创文学著作的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龚曙光认为,目前知识产权保护不单是图书出版行业或者文化艺术领域的事情,需要各方共同关注和支持。
●推动法律修订之“切”●
相比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的修法工作相对滞后,无法适应新形势特别是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需求。对此,吕焕斌建议加快推进著作权法的修订,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中突出对原创作品的保护,尽快将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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