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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贩售假牛黄丸 同仁堂获赔100万

发布时间:2019-03-13 13:52商业秘密网

本报讯(记者 屈畅)2014年,廖尧繁以每粒人民币25元的价格,购进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先后以每粒人民币33-7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从中牟利。

2015年7月9日,公安人员经侦查将廖尧繁抓获归案。法院判处廖尧繁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随后,北京同仁堂公司,以廖尧繁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廖尧繁,一审法院判决廖尧繁赔偿同仁堂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近日法院二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1月起,广东市民廖尧繁以每粒人民币25元的价格,向廖光云购进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之后,廖尧繁先后以每粒人民币33元到7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给被告人李梦才、客户辛涛毅等人,从中牟利。2015年7月9日,公安人员经侦查将被告人廖尧繁抓获归案,同时在一处房屋内查获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1200粒,及东阿阿胶148盒,在另一仓库内缴获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600粒。这些药品后经鉴定,均为假药。

相关部门按被告人廖尧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上述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共价值人民币97200元。此前,廖尧繁因犯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此后,北京同仁堂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廖尧繁告上法庭,索赔609万余元。一审法院考虑到,涉案同仁堂安宫牛黄丸系老字号药品,药效经众多消费者肯定且有急救药的效用,廖尧繁销售侵权药品的行为危害性大。因此综合多种因素,一审法院酌定廖尧繁赔偿北京同仁堂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

一审判决后,北京同仁堂公司与廖尧繁均提起上诉。北京同仁堂公司认为,赔偿应当参照北京同仁堂公司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予以确定。廖尧繁则上诉称,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其侵权所获得利益共16800元,因此请求改判其赔偿北京同仁堂公司经济损失16800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综合多种因素认为,一审法院的法定赔偿判令赔偿数额属于合理范围,并无明显不当,因此认定北京同仁堂公司和廖尧繁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最终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61098元,由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7466元,由廖尧繁负担13632元。(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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