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商标权保护 > 动态 > 正文

“LIU SHEN”与“六神”不期而遇

发布时间:2018-10-09 16:42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LIU SHEN”与“六神”不期而遇

图一

“LIU SHEN”与“六神”不期而遇

图二

一方为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一方为国内知名大型日化集团,因双方商标中的汉语拼音部分与中文部分读音近似,导致了一场不期而遇的商标纠纷。

近日,围绕着“LIU SHEN”而起的商标驳回复审纠纷案有了新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了9月7日作出的终审判决。该判决显示,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对第21097248号“LIU SHEN”商标(下称诉争商标,见图一)所作的复审决定被撤销,且商评委需对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LIU SHEN & ASSOCIATES)针对诉争商标提出的复审请求重新作出决定。

读音近似 商标被驳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于1993年3月10日成立,“柳沈”二字取自创始人柳谷书与沈尧的姓氏,是一家主要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中国商标网显示,早在1993年9月29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便提出第775950号“柳沈LIU SHEN”商标的注册申请,1995年1月14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法律服务业、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许可、专利实施、版权管理等第42类服务上。

2016年8月25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提出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知识产权咨询、为法律咨询目的监控知识产权、域名注册(法律服务)、诉讼服务、知识产权许可等第45类服务上。(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