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竞价狗改不了吃翔!搜乔丹,出现的是耐克
中国的乔丹体育与国际品牌耐克之间,围绕商标之间的战争就没有停歇过。
近日,商标之战,再起波澜。
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双方围绕“被告擅自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具有很高市场知名度和识别度的‘乔丹’相关标识作为关键词用于推广、销售其‘运动鞋商品’的百度竞价排名广告,是否侵犯原告的‘乔丹”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的前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争议进行激烈辩论,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以前一直作为被告的乔丹体育,这回主动发起诉讼、起诉耐克公司,是要来一波反杀吗?
乔丹体育确实是“有备而来”。
悟空财税通过查询发现,在2002年,原告 “乔丹”牌运动鞋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知名商品。而涉案的“乔丹”商标已申请成为注册商标。
同时,原告乔丹体育也表示,“耐克体育”“耐克商业”及案外人迈克尔·乔丹均自认从来没有在鞋类等商品上使用过“乔丹”商标,对“乔丹”标识不享有商标权。而 “竞价排名”属于广告,购买、设置关键词进行“竞价排名”属于“在商业中使用商标”。
判决结果还需时日,但此案件还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商标侵权纠纷屡见不鲜,但是乔丹体育与耐克以及乔丹本人恩怨持续数年,而且没有和解停下来的趋势,这还是比较少见的。
因为商标纠纷本身诉讼审理周期长,而且作为知名公司与知名人物之间的纠纷,更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持久战和拉锯战对于诉讼双方本身是一种伤害,一方面会消耗双方极大的精力来处理应对事端,另一方面持续数年的诉讼战,更会产生高昂的诉讼费用。
所以,作为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提前注册商标并做好商标的保护工作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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