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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游惹纠纷 网易三公司被诉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18-03-01 13:55商业秘密网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北京大神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法院判决雷火公司、网易杭州公司共同赔偿大神圈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6.4万元,广州网易公司对其中的1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被诉不正当竞争

  大神圈公司诉称,其经《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作者的授权,取得了将该小说改编为网络游戏的权利,并在2016年8月上线该款游戏。

  网易杭州公司开发、雷火公司运营的《倩女幽魂》手游于2016年4月上线。为推广该游戏,网易杭州公司与《微微一笑很倾城》电视剧制作方的合作主体签订合同,约定《倩女幽魂》游戏作为电视剧中唯一游戏植入合作品牌。网易杭州公司有权使用一款该剧主视觉海报以制作《倩女幽魂》游戏品牌的宣传海报。

为推广《倩女幽魂》手游官网链接,2016年5月,网易杭州公司与百度公司代理合作商订立协议,雷火公司设置了推广关键词、推广链接名称及描述,同时还设置了《倩女幽魂》手游官网中的宣传内容。

  大神圈公司主张三被告的行为仿冒了《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特有名称及知名小说人物名称,同时构成虚假宣传,认为三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三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2000万元。

  一审认定构成虚假宣传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并未取得《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权利人相关授权,无权使用该小说元素推广宣传自身产品。网易杭州公司、雷火公司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设置 “微微一笑很倾城”“微微一笑很倾城游戏”这两个关键词,并在关键词所对应的《倩女幽魂》手游官网链接名称中设置“微微一笑很倾城”文字,这一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对用于商业推广的《倩女幽魂》手游官网链接设置含有“微微一笑很倾城”“顾漫”等小说相关文字的多个链接名称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此外,三被告为推广手游官网链接,在百度搜索中将小说主角人物名称“贝微微”设置为关键词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广州网易公司与雷火公司在《倩女幽魂》手游官网中于游戏主角人物旁标注“一笑奈何”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三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综合考虑《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的知名度、市场价值、三被告的主观故意,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三被告提出上诉。

(作者:未知,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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