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启动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
2月12日,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召开,从2月至5月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较为突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守护市场公平。
今年起,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时隔24年后第一次修订。新法对原法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首次纳入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新法还增加了行政强制、惩戒措施,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大幅提高,最高罚款金额提高到300万元。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围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规定,剑指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购销、教育、中介服务、社会培训、汽车销售维修、网络产品及服务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打击虚假宣传、混淆仿冒、网络违法行为、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七大类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更好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的七大类违法行为为:
1、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重点查处网络交易、电子信息、社会培训、中介等行业中对企业资质、服务水平、产品品质的虚假宣传行为。
2、混淆仿冒侵权行为: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知名商号、老字号、知名网站的保护工作,查处一批影响知名企业商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网络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恶意干扰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等产品的下载、安装、运行、升级,不兼容其他网络信息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恶意修改或者影响用户修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参数等违法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业、社会培训、中介、工程建设、旅游购物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5、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重点查处互联网和高新科技企业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兜售企业客户信息、技术信息、供货渠道、价格信息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6、违规有奖销售行为: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有奖销售、违规超过最高限额有奖销售和欺骗式有奖销售违法行为。
7、商业诋毁行为:重点查处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专业网络平台等领域,通过对比性广告、恶意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进行商业诋毁的违法行为。
(作者:李振阳,来源:新蓝网-中国蓝新闻)- 上一篇:浙江严查七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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