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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成立

发布时间:2017-04-27 15:28商业秘密网

  今天是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国家版权局召开的第二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由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搜索等10家主要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周慧琳,新华社副社长刘正荣,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书记处书记张百新,中宣部出版局副局长冯士新及首批媒体版权联盟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出席成立仪式。

 

  此举表明,新闻媒体将采取积极行动和有力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和版权合作,加大新闻媒体作品版权保护和维权力度,合力破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难题。

 

  中国搜索总裁周锡生作为媒体版权联盟发起单位代表,在仪式上宣读了《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宣言》。宣言指出,新闻作品是新闻媒体的核心资源和宝贵资产,新闻媒体乐见自己的新闻作品被更广泛传播,但“先授权后使用、先授权后传播”是新闻传播行为的基本底线,也是版权使用的基本原则。未经授权擅自转载转引,不署作品来源,对原文标题内容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甚至从中谋利,严重侵犯了新闻媒体的权益,严重伤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劳动和创作热情,极大地阻碍了新闻媒体在融合发展、内容生产和传播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严重影响了整个新闻媒体和传媒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宣言指出,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将在新闻作品版权统一管理、制定版权合作规则、组织共同议价、支持成员单位维权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媒体版权联盟将积极帮助成员单位充分依托现行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实现资产权益的最大化。宣言倡议社会各界尊重和保护新闻作品的版权,尊重和保护新闻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创作热情。

 

  

(作者:张红兵,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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