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需多方发力
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正迎来一个新的拐点。4月15日至16日在上海召开的2017知识产权南湖论坛,谓之为“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应经济发展从依靠资源转向以创新动力的新理念,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意味着立法对新技术的跟进,执法上的综合管理改革,司法上的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包括酝酿中并“一定会建立”的上诉法院等。
近年来,创新成为中央文件中的热词,技术的日新月异获得了越来越好的政策支持。立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此也显出了一定的滞后性,修已有之法或进行新的立法任务日益繁重。
除了一系列单项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完善外,知识产权是否单独成典,或是进入民法典中,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明德表示,民法总则制定过程当中,知识产权学术界曾经投入极大的热情希望知识产权入典,但是现在通过的民法总则只有123条有一个简单规定。“如果知识产权不能入典,我们是否可以推动制定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典,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在执法上,目前行政执法不断强化,近两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办案数量不断增长。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介绍,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国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以探索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目前已经在江苏常州建立了首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此外仲裁调解试点工作也在启动。
为实现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发挥行政执法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优势,目前全国范围已经建成了17个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76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在吴汉东看来,知识产权分散多头管理,是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如何去破解这一难题,就需要进行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
在国务院刚刚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政策中,均对知识产权的改革先行先试提出了明确要求,部分省市也率先开展了综合管理先行先试。上月底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正式挂牌,成为又一个实现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管理的地方知识产权局。
《法制日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也正是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司法上的“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则体现在近年刚刚建立起的知识产权法院,上诉法院“一定会建立起来”,吴汉东说。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金克胜认为,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研究和运用,是“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中的重要内容。
据金克胜介绍,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十六批实践指导性案件都是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指导性案例,“这是最高法院首次以专门形式对一个领域发布指导性案例,其中9件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最高法院已经发布了15批共77个指导案例,其中10件涉及知识产权,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知识产权法治的现代化,少不了来自企业的意见。“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比很多人想象得好。”腾讯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艾文博(Brent Irvin)说。以数字内容产业的版权保护为例,“目前的保护环境能够支持收费的商业模式,这是五年前没有人能够想象的。”
在艾文博看来,有两个问题需要关注与解决。其一是目前商标抢注的问题还比较严重,虽然一些大公司对这一问题有比较充分的资源去应对,但对中小企业影响比较大,会影响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发展。其二是“专利流氓”的问题。在艾文博看来,“专利流氓”的说法本身就不是中立的,在互联网领域,专利是促进创新的重要推动力,但是也得看大的环境。在美国,因为诉讼成本太高,很多律师认为在美国互联网领域,专利不是促进创新,而是妨碍创新。艾文博认为,中国在专利管理方面可以吸取更多国家的好的经验,也要避免一些教训。
(作者:张维,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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