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落幕:唐德影视也没能讨得好处
日前,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证实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裁定《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汉字名称“中国好声音”归属于荷兰Talpa公司的消息。
新金融观察记者了解到,荷兰Talpa公司是《The Voice Of……》的模式创造者和拥有人,此前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制作)曾与Talpa达成了四季《中国好声音》的合作,并成功使得该节目在国内成为现象级。
但在筹备第五季《中国好声音》时,却遭遇了来自唐德影视的高额竞价,灿星制作最终没能与Talpa续约。
去年年初,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与Talpa签署了合作协议,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了“好声音”节目模式在中国的独家授权,包括制作、改编、转播、发行、商品化、游戏开发等多项权利。随后,Talpa公司确认了与唐德影视的合作,并且在声明中透露两家公司将携手合作,共同制作及营运超过200个综艺电视节目,版权将由Talpa持有,包括第五至八季的《中国好声音》。
灿星制作彼时虽然发表声明,称Talpa是“单方面撕毁合约”,但这无法改变版权已旁落唐德影视的事实,所以不得不考虑自主研发《中国好声音》的可能性。但也正因为其自主研发的动作,也导致了长期以来,灿星制作以及唐德影视围绕“中国好声音”一系列的版权纠纷。
过程中,灿星制作被禁止使用“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其原创节目不得不改名为《中国新歌声》,与此同时,该节目同时更换了LOGO、赛制、场景等细节。
一时,灿星制作处于下风。甚至灿星制作痛定思痛,在去年年中宣布不再引进节目模式,全心全意致力于原创研发。就在3月16日,灿星在声明中再次强调,公司不再引进国外模式,不再被天价模式费绑架。
声明的背景是,近日有传闻称灿星制作《中国新歌声》曾在去年的戛纳电视节上因涉嫌侵权被查扣,不过灿星方面表示,消息不实。
“这场版权之争,很难说有赢家。”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新金融观察记者,没有了《中国好声音》正版版权,最受伤的还是灿星制作,虽然其曾为保留“好声音”的使用权花费了大量心思和努力,但都难挡资本的强势进袭。
据了解,《中国好声音》吸金能力强劲。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前四季仅冠名费用便是6000万元、2亿元、2.5亿元、3亿元,再加上特约品牌、窗口中插、合作伙伴、网络冠名权等等,一季《中国好声音》的吸金便可高达15亿多。更为关键的是,在该节目里,灿星制作参与广告分成。
在最终丢掉这一热门品牌IP后,灿星制作非常被动,在此前的法庭辩论中,灿星曾提出版权纠纷一案对他们的节目播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其中涉及有关广告商、赞助方终止合作。
或双输
当然,唐德影视也没能讨得好处。
根据唐德影视公司去年对外发布的公告显示: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初步预计总成本3.5亿元,主要包括版权费、主创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薪酬以及场地租赁、置景、歌曲版权费、海选费用等制作费用。
彼时其初步预计收入将达5亿元,主要包括卫视广告分成收入、视频网站版权收入以及衍生品收入等。
但现实可能没那么乐观。有消息称,唐德影视版《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冠名费用,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天价,与业内顶尖节目在吸金能力相比有不小差距。该节目的播出平台,或也不在一线卫视之列。
虽然唐德影视方面回应称,“新一季《中国好声音》筹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播出平台正在洽谈”,但回收成本的压力,并不小。
“整个制作费在3亿上下。哪怕一开始不能有收益,我们也会继续做下去。我们想先经过实践积累,观众会慢慢接受,会带来好效益的。对这个项目运营我们不会有任何担心。” 唐德影视方面人士曾有此表述。(作者:曹晓龙,来源: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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