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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宋城诉开封小宋城侵权索赔500万 法院已受理

发布时间:2017-03-13 08:40商业秘密网

  认为对方擅自使用与“宋城”商标高度相似的标志等,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状告开封市东京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开封一城宋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要求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东京艺术中心、一城宋韵公司共同赔礼道歉、赔偿500万元。记者今天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宋城演艺公司称其以“演艺”为核心竞争力,成功打造了“宋城”和“千古情”品牌,产业链覆盖旅游休闲、现场娱乐、互联网娱乐,是大型的线上和线下演艺企业,重点演出项目大型歌舞《宋城千古情》是目前世界上年演出场次最多和观众接待量最大的剧场演出。经其多年持续使用,第939529号“宋城”商标和第919981号“宋城”商标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但被告东京艺术中心未经其许可,从2013年至今持续在其经营的‘小宋城’文化旅游商区内部及周边,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高度近似的标志突出使用在其景区各处,并在其官网、新浪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以及百度网站等处突出使用,同时东京艺术中心擅自使用包含原告商标及字号拼音的域名,并在使用该域名的网站上进行相关宣传和销售。”

  另外,原告提到,被告一城宋韵公司也未经许可,在“小宋城”文化旅游商区内,将与原告方商标及字号相同或高度近似的标志突出使用于演出等服务。被告微梦创科公司则在其主办的新浪微博上,发布侵犯原告方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内容。故此,原告认为三被告侵犯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现在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东京艺术中心、一城宋韵公司共同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作者:林靖,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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