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视提诉讼 称“好声音”仍有效
关于“好声音”等26件商标的版权问题纷争今日有了新进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定,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注册26个跟“好声音”有关的商标无效;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随即也针对这一判定,委托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发表郑重声明: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好声音”等26件注册商标仍合法有效。
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证实,针对这份“无效宣告裁决书”,26件“好声音”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已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上述无效宣告裁定。因此,根据我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好声音”等26件注册商标仍为合法有效。
这份声明还表示,“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电视节目名称由浙江卫视创作,并由浙江卫视向国家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并最终获得了审批,后经浙江卫视大力推广,获得极高的知名度,因此浙江卫视享有该节目名称的所有相关合法权益。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经浙江卫视合法授权,将“好声音”等注册为商标,于法有据。
该律师事务所称,对于任何未经授权擅自在相关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中国好声音”或“好声音”相同或近似标识的行为,权利人都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作者:祖薇,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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