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推进 建长效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相关领导介绍了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并对去库存成效、房地产税进展、未来房价怎么走等热点话题,一一作了回应。
去库存取得初步成效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介绍,2015年房地产去库存主要采取三大措施:一是和城镇化相结合,引导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这是去年去库存的一个主要动力。再就是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去年棚改货币化安置达到了48.5%,大约去库存2.5亿平方米。二是发展租赁市场,把目前的库存房转化为租赁房。三是发展跨界地产,同时鼓励开发企业把现有库存转化为双创,为体育、卫生、医疗、养老提供条件。据统计,201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18亿平方千米,2016年末是6.95亿平方米,下降了3.2%。同时,商品住宅下降也比较快,下降了11%,绝对数2015年末是4.52亿平方米,2016年末是4.03亿平方米。
“去库存取得了初步成效。”陈政高说。
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
针对热点城市的房地产情况,陈政高指出,去年有一些城市房价上涨过快。针对这种情况,热点城市所在的省政府,热点城市政府积极努力采取各种措施,认真承担了调控的主体责任。这些措施包括:限购、限贷、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面积,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打击违规违法,同时正确引导舆论。经过共同努力,热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预期有所转变,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调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针对备受关注的房价走势,陈政高表示,尽管房地产市场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但有利条件更多,有能力、有办法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
建立房地产基础性制度
针对房地产税的最新进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副部长陆克华表示,房地产税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陈政高指出,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意义重大。第一,有利于解决房地产现存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第二,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实现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第三,有利于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陈政高说,现在具备建立这样一个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仅确定了房子的定位,同时提出了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目标、标准、途径,为我们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群众都期望房地产市场能平稳健康发展,都期望能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市场方面形成了一些法律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同时也积累了实践经验,为确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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