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法庭下周挂牌 将跨区域管辖全省9市重大知产案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同意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机构,并跨区域管辖南京等9个市的重大知产类案件。记者昨天从市中院获悉,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将于下周挂牌。
记者在最高院的批复上看到,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最高院同意在南京和苏州各自设立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并对知产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其中,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负责管辖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9市内的涉及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等一审知产民事案件。上述9市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一审知产民事案件也统一由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管辖。
另外,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原本由各地法院管辖的、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做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管辖发生变化,统一由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集中管辖。
以往,市中院民三庭负责审理发生在南京及宿迁的重大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收案范围较以往有较大拓展,是我市在知产案件审理的跨区域管辖、专业化审判上的又一探索。
此前南京在本市范围内已试点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自2013年7月起,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批复,先后取得秦淮、栖霞、浦口、溧水、高淳、雨花台、江宁等7个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管辖权, 成为全国首家跨区划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改革试点法院。
(作者:未知,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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