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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戏创新与合规峰会聚焦游戏直播版权

发布时间:2016-12-23 14:39商业秘密网

  伴随桥牌、象棋、跳棋、扑克比赛及电子竞技等游戏被列入国家体育项目,相关游戏赛事的运营和直播等逐渐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与此同时,相关游戏赛事直播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开始浮出水面。

  12月21日,由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主办,中国体育法学研究院、凯迪研究院、腾讯网、三亚市扑克协会联合承办的“2016中国游戏创新与合规峰会”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来自游戏运营公司、行业协会、法律界以及高校等代表就游戏直播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智力游戏的发展与合规等前沿问题展开了探讨。

  游戏直播市场有多大规模?据艾瑞咨询公布的《2015年中国游戏直播市场研究报告(行业篇)》(下称《报告》)显示,2015年国内游戏直播市场规模达1.1亿元,预计2016年的的游戏直播市场将翻倍,达到2.1亿元,游戏直播用户预计破亿,并且这些数据在接下来几年内将程稳定增长趋势。此外,由于许多游戏主播属于流行的 “网红”,能成为游戏女主播的“网红”,其身价已直逼国内一线明星。比如,虎牙直播就以1亿元的价格签约电竞女主播“Miss”。

  那么,游戏直播的商业模式是怎样的呢?《报告》显示,目前,国内游戏直播商业模式尚处探索阶段。目前,主要商业模式分为6类:增值服务、游戏联运、广告、内容订阅、电商和体育竞猜。同时,将经历四个阶段,1.开拓(粉丝经济变现):增值服务。2.进化(品牌影响力提升):游戏联运、广告;3.深耕(功能服务化):会员订阅;4.外延(跨行业联动):电子商务、体育竞猜。于此同时,商业模式并非严格按照时间线推进,而是依托于视频、游戏、电竞等领域,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潜在的商业模式拥有大量的想象空间。

  对此,中国网络游戏反盗版和产业保护联盟秘书长周高见表示认可。他表示,游戏直播是一个有待挖掘的“版权富矿”。但他同时指出,随着游戏直播的火热,相关版权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比如电子游戏竞技比赛直播节目是否属于作品?同步盗播行为侵犯了什么类型的权利?个人游戏玩家的直播是否属于对游戏作品的合理使用?大型赛事电竞选手及游戏主播是否享有表演权?游戏玩家游戏过程是否创作了作品?对于这些新型问题,司法界和学界等正逐步探索,亟待进一步理清。

  周高见表示,在多个司法实践中,游戏整体上可以被认定为类电作品,电竞赛事直播节目在具有独创性的前提下应当认定为作品。他同时建议,在版权角度下,盗播行为是一种对现场直播的盗播,如果是通过有限网络形式进行传播,可以考虑纳入兜底条款,适用著作权法的“其他权利”予以控制。此外,他还认为人,游戏玩家玩游戏的过程中并无创作作品的行为,游戏电竞选手及游戏主播是否享有表演者权涉及到游戏开发商、直播平台商、相关参与主体的利益划分及平衡,随着游戏直播蛋糕的逐步做大,有待进一步厘清。

  此外,峰会上,与会专家还就网络游戏的合规监管及银商(私自收售游戏虚拟币以便赚取差价)等前沿问题展开了探讨。比如,2008奥组委知识产权负责人、2022冬奥会组委会法律顾问丁硕以世界智力精英运动会的竞赛与规范为范本探讨智力运动的合规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从刑事视角分析了银商的行为与定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巍则从民事角度分析了银商的行为与定性等。

 

(作者:姜旭,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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