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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受理一起炒信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6-12-22 09:05商业秘密网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和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共同起诉被告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两原告分别为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淘宝网站(www.taobao.com)和天猫网站(www.tmall.com)的经营者,其诉称,被告设立平台傻推网(www.shatui.com)组织炒信(又被称为“炒作信用”、“刷单”),破坏了两原告构建的、作为其网站核心竞争力的评价体系,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两原告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危及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请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16万元、合理支出10万元。据悉,此前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认定被告行为系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并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网络刷单炒信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是应运电子商务时代产生的新类型案件。该案原告为目前国内颇具影响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案件涉及互联网环境下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受理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在收到该案的第一时间进行了送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作者:浙江省高院,来源:知之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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