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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丙型肝炎治疗专利获赔25.4亿美元! 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刷新专利侵权赔偿判罚记录

发布时间:2016-12-19 08:30商业秘密网

  据Law360于美国时间12月15日发布的消息,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的陪审团(Federal Jury)裁定美国制药巨头吉利德科技公司(Gilead Sciences, Inc.,以下简称吉利德)侵犯了另一家制药公司Idenix Pharmaceuticals LLC(以下简称Idenix)的两件名为“丙型肝炎病毒的治疗方法及混合物(Methods And Compositions For Treating Hepatitis C Virus)”的专利:US Patent No. 6,914,054(’054专利)和US Patent No. 7,608,597(‘597专利),并在经过了9天的法庭辩论后,认定被告为故意侵权,需将涉案产品所获利润的10%赔付给原告,赔偿金额高达惊人的25.4亿美元。

  这也创下了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专利侵权判罚赔偿的新纪录。此前的纪录为2009年的强生诉雅培案,其时得克萨斯州的一个陪审团判罚雅培赔偿强生16.7亿美元。

  原告与被告

  原告Idenix现隶属于百年制药巨头Merck & Co.(默克)公司。据悉,默克公司距今已经有125年的历史了。该公司关注的领域有糖尿病、传染病、肿瘤、疫苗、动物健康及相关保健产品、家畜以及宠物的疾病预防、医疗及控制等。

  被告吉利德公司是一家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生物制药研发型企业,成立于1987年, 并已在纳斯达克上市。据悉,美国国防部部长拉姆菲尔德还曾在1997年至2001年期间担任其董事会主席。该公司致力于治疗各种病毒传染(如艾滋病病毒)、肝脏疾病、癌症、炎症和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的药物研发和生产以及相关治疗方案的制定。

  案件简述

  Idenix与吉利德的专利纠纷始于2013年12月1日。当时,Idenix以专利侵权为由将吉利德告上了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次日,法院就向被告发出了传票,案件号为1:13-cv-13052。

  2014年7月1日,此案正式转移至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审理,案件号为1:14-cv-00846。

  作为Idenix的东家,默克公司的发言人曾表示:“专利局之所以将专利授权给我们,就是因为我们的技术是具有获得专利的资格的。而被告吉利德至今仍在没有获得我们许可的情况下生产着侵犯我方专利权益的产品。对于这种故意侵权行为,相信法官将会作出三倍赔偿的判决。”

  默克公司的发言人此次特别强调其专利的有效性绝不是空穴来风,早在去年,吉利德就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申请对上述两件专利的有效性进行复审。然而,法庭在12月15日表示,吉利德没有为陪审团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上述两件专利是无效的,并在当日作出了25.4亿美元的巨额赔偿判罚。

  此次对于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的判罚,被告吉利德很可能将上诉至巡回法院。

 

(作者:未知,来源:七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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