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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倒卖身份证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6-11-03 10:06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倒卖身份证牟利,小心构成犯罪!一男子以每张5元左右的价格大量收购他人的身份证,然后再以每张20元左右的价格转卖给他人,企图从中赚取差价,在一次交易时被人赃并获,警方当场缴获居民身份证140张及身份证验证器1台。记者昨日获悉,该男子因犯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而从其处收购身份证的男子也一同被判刑6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31日中午12时许,53岁的黄某在白云区一所公寓,向25岁的许某出售其从他人处收购的居民身份证时被人赃并获。公安人员当场缴获居民身份证140张及身份证验证器1台。经鉴定,上述居民身份证属真证。据悉,黄某收购的身份证来源不一,有的是环卫工在路上捡的,有的则是从卖旧货的商贩处获得,黄某以每张5元左右的价格回收,而由他倒卖的价格每张涨到20元左右。

  法院认为,黄某、许某买卖居民身份证,且黄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为此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许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办法官指出,网上非法买卖身份证、银行卡、从收购到冒名代办再到出售已形成一条完整产业链,甚至可办全套,这些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会被用在一系列非法活动中,如电信诈骗、行贿受贿、洗钱、偷税漏税等。

(作者:未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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