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结束Jawbone与Fitbit之间的商业秘密诉讼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已结束Jawbone公司与Fitbit公司之间长期的侵权争议。
2015年8月,ITC同意调查Jawbone公司提起的关于Fitbit公司盗用其商业秘密和专利侵权的一项诉讼。
2016年4月,行政法官批准Fitbit公司提出的撤销案件中的最后两项专利(调查中最初有7项专利)的请求。
这些专利与可监测、报告卫生和健康指标的健身可穿戴技术、配戴式追踪装置有关。
此后,调查集中关注Jawbone公司提起的商业秘密诉讼。
调查发现,Jawbone公司认定Fitbit公司盗用了154项商业秘密。
在一些诉讼被撤销后,2016年8月调查集中关注剩余的5项商业秘密。
行政法官称,“Jawbone公司未能证明其所称的商业秘密是由真正的商业秘密构成,而且被调查对象并未盗用Jawbone公司声称的任何商业秘密。”
另外,法官认为Jawbone公司“未能证明被告对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威胁”。
法官还称:“即使Jawbone公司已证明这5项声称的商业秘密被盗用,但无法决定哪些特定损害可归咎于这些商业秘密,以及此损害是否是实质性的。”
9月,Jawbone公司提交复查请愿书,但只针对3项商业秘密。
Jawbone公司于2015年7月提起最初诉讼,称Fitbit公司请求并纠缠知道其机密信息的内部雇员,且这些信息与产品设计及采购相关。
在调查该复查请愿书后,ITC决定不再复查,并称“此项调查就此结束”。
Fitbit公司发言人拒绝对此作出评论。
(作者:未知,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上一篇: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交流会在京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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