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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违约致二手房买卖纠纷井喷

发布时间:2016-10-18 09:04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今天上午,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8月以来,无锡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呈现井喷状态,仅4个区县法院便新收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178件。

  据悉,纠纷绝大部分因受房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影响,卖方毁约保房争取更大利益。

  案件剧增多卖方违约

  据了解,8月以来,无锡市区各基层法院新收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数量剧增。8月1日至10月16日,滨湖区、新吴区、梁溪区、惠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受理因反悔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65件、45件、38件、30余件,锡山区人民法院也出现了此类案件。而在以往,各区法院受理的此类纠纷,全年也只有10件左右。

  据无锡中院审判第一庭庭长姚旭斌介绍,此类案件卖方违约居多,买受人以出卖人违约为由起诉的案件占绝大多数;外地人占较大比重,如滨湖区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为非无锡籍人员的案件占80%左右;从纠纷产生到提起诉讼的周期短,有些案件合同履行期刚满两三天,一方当事人已提起诉讼,之前类似案件从一方违约到提起诉讼,一般是两三个月左右;申请财产保全多,为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另行出售,绝大多数受买人在诉讼的同时就申请财产保全。

  房价大幅上涨是主因

  姚旭斌介绍说,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大量上升与无锡市近期房地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有密切关系。

  据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网分析报告及相关媒体报道,今年以来,无锡市严控土地出让,商品房新增供应维持较缓节奏,而外地投资需求和本地改善需求集中入市,自3月以来,无锡市房价呈逐步上涨趋势。

  7月至8月,无锡二手房成交量处历史高位,价格同比、环比大幅上升,8月无锡楼市平均房价环比增幅列全国百城第一。在房价短期内大幅上涨的利益诱惑面前,部分出卖人试图通过毁约保住房屋、争取利益,由此引发纠纷。

  见利背信应承担责任

  据姚旭斌介绍,无锡近期新收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一般是房屋买受人以出卖人悔约为由提起诉讼,大部分案件的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由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少数案件的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出卖人赔偿损失。买受人起诉出卖人悔约的情况,包括不配合履行购房合同、拒收购房款、制造履行障碍3种情形。

  姚旭斌说,买卖双方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具有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应当履行,如果一方见利背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合同客观上无法履行的,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包括房屋差价、贷款利息、交易费用等。法院也将通过此类案件审理,制裁失信行为,让失信者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为其失信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

  姚旭斌提醒广大卖房者、买房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市场风险,做出相应的心理预期;慎重选择交易对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不能存有逃避法律制裁心理;房屋中介机构应在法律框架内经营房产买卖业务。

(作者:马超,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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