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市场监管局: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今年“十一”期间,哈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节日市场检查中发现,一些商家为吸引顾客,扩大销售额,在采取多种促销措施过程中,抽奖奖金额超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限额。并在促销宣传中使用一些模糊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经营者设置抽奖最高奖超过5000元,奖金额超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限额。如某建材装饰市场公开宣传 “买建材抽宝马”、某皮草城在促销中宣传“年终巨奖20万元”。还有一些经营者在促销宣传中使用一些模糊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
如在汽车销售中,宣传买一赠一,实际是买一辆汽车赠一个车模;宣传消费满2000元抽宝马汽车,实际是抽宝马汽车首付款;宣传年终巨奖20万,实际是整个商场促销活动的总奖金额。这些违法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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