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白领10万元出售苹果商业秘密 被判刑
为牟利,重庆渝中区一白领在苹果解放碑公司工作之际,利用自身职务之便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收受他人好处费10万元。
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年轻能干,成了代理主管
大学文化的罗某某是一名90后,今年26岁,福建人。2015年1月,罗某某进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重庆苹果解放碑分公司工作,成了一名白领。年轻能干的他,很快担任售后服务部代理主管,收入也令人艳羡。
然而,罗某某并没有珍惜大好前程,一时贪念,不仅让他丢了令人羡慕的白领工作,而且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
收人10万元,拿公司秘密交换
据介绍,罗某某在公司担任代理主管,负责对顾客返修、退货的产品进行故障诊断及维修,并对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有保密责任。
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指控,2015年3月,罗某某在负责售后服务部工作期间,李某找到罗某某,要求帮忙提供苹果公司内部检测、维修、退换货等方面的各类信息。李某承诺,将给予被告人罗某某好处费10万元,罗某某表示同意,向李某提供了银行账户。
2015年3月10日,被告人罗某某收到李某划转的10万元,后多次违反公司保密规则,为李某提供苹果维修、退换货的操作流程以及检测手段等商业秘密信息。
公司发现秘密外泄,报了案
受害公司发现了商业秘密被人泄露后,向渝中区警方报案,警方立案侦查。今年4月3日,代理主管罗某某被渝中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近日,重庆市渝中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罗某某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渝中法院遂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作者:于洋 通讯员 屈冬梅,来源:重庆时报)- 商标许可备案须知 201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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