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甬商抱团向飞单回扣开战
(东南商报10月18日A12版)
那么飞单回扣是什么?为什么让企业特别是外贸行业深恶痛绝?怎么防止飞单回扣现象蔓延呢?
飞单现象蔓延,企业苦不堪言
飞单是指业务员在业务中接到的订单不是拿给其所在的公司做,而是拿到别处处理,赚了钱入自己腰包的行为。而企业损失的不仅是订单,还有商业秘密。企业还会面临研发成果泄密、竞争对手窃密、随意跳槽侵权、电子数据泄露、图纸模具克隆、采购供应被侵、优质客户被侵、经营秘密披露、财务查账要挟等风险。
“宁波进出口企业超过2万家,飞单和私拿回扣成为行业潜规则,企业家对此深恶痛绝又颇显无奈。”商业秘密网董事长、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联盟专家孙佳恩表示,原因主要在于商业秘密侵权案子普遍面临发现难、取证难、起诉难、判决难、执行难等困境,广大企业深受其害。
2011年宁波市工商局针对宁波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情况的问卷调查显示,接受问卷调查的6500家企业中,有近40%的企业明确表示曾经发生过商业泄密事件,其中认为泄密事件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有60%。
而2014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商业秘密民事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宁波市两级法院自2006年起共受理商业秘密民事纠纷案30起,其中涉及“客户名单”的最多,达63.3%,其次为涉及制造企业技术产品配方、制作工艺或方法等的技术秘密。同时,30起商业秘密民事纠纷案件中,调撤率高、原告胜诉率低,只有1起案子是原告胜诉,一半以原告撤诉结案,3成为调解结案。
非法获利不菲,引人铤而走险
行业律师表示,飞单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呢?答案就是这种行为获利不菲。
黄某今年40多岁,2004年进入鄞州区一家专门从事扬声器研发、生产的企业,任总经理一职,主要负责产品的生产和采购。2008年3月,黄某从公司离职时,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将载有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外贸客户名单等偷存于个人的数据储存设备中带走。
离职后,黄某另起炉灶与他人在宁波合作开办了新公司,开始从事扬声器生产与销售。后来,黄某又以自己及夫人、亲戚的名义陆续开办了两家公司,同样都从事扬声器生产与销售,并且与老东家的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2011年底,老东家向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举报黄某非法披露该公司商业秘密。2012年7月份,黄某及其公司因侵犯商业秘密分别被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行政处罚。
但在接受行政处罚后,黄某仍继续生产、销售侵犯老东家商业秘密的产品。直至去年4月份,黄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4月因侵犯商业秘密罪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处3年有期徒刑。经评估,黄某及其所控制的公司通过侵犯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获利达387万余元。
而宁波江北一家外贸公司,包括副总经理、采购经理、外贸员等在内的19人外贸团队在一年内相继跳槽。其中有跳槽人员在职期间(2014年12月)就私自成立了一家外贸公司,使用手头所掌握的生产工厂资源与老东家竞争,一年左右时间飞单金额高达2000万美元。同样是江北这家外贸公司,采购经理一年光回扣就拿了100多万元。
“在我们的前期调研中,没有一家工贸企业不对客户飞单和私拿回扣行为深恶痛绝的,而现实存在的行业乱象让人触目惊心。”孙佳恩说。
针对飞单,宁波企业抱团“放大招”
昨日,宁波杉杉股份、音王、欧琳、三生、东方日升、亚虎进出口、神通模塑、永贸时代等数十家企业代表纷纷发言痛陈公司员工客户飞单和私拿回扣行为的危害。
不少企业家还现场签署了全国反飞单反回扣倡议书,表示愿意不聘飞单、回扣之人员,并采取制度完善、培训教育、签约宣誓、离职严打、举报重奖、退赔免责、监狱警示、约谈调解、曝光监督、纪委介入、组合打击、媒体曝光、违规劝退、告知亲属、秘密调查、举报查处、控告犯罪、诉讼追责、强制执行等19项组合措施,进行管控和处理外贸飞单、客户飞单、采购回扣。
目前,鄞州、慈溪、北仑、镇海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共同对辖区外贸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情况展开调研,以全面推进各地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建设。
(作者:乐骁立,来源:东南商报)- 联系我们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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