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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淘宝网贩毒 三人分获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6-09-28 16:30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淘宝网为社会大众购物带来了便利,然而不法分子却动起了坏心思。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利用淘宝网交易平台贩卖毒品的重大网络贩毒案件。被告人刘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被告人罗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肖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10月,被告人刘某多次从曾某、冯某(均另案处理)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其中,2015年6月和9月,被告人刘某、罗某两次到广州,从冯某处购买甲基苯丙胺350克。2015年10月20日,侦查机关在上犹县东山镇一快递营业部查获刘某向冯某购买的毒品965克。经鉴定,被查获的毒品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76.4%。

  法院另查明,2015年3月至10月,被告人刘某从曾某、冯某(均另案处理)处购得甲基苯丙胺后,通过直接贩卖、网络贩卖等方式将甲基苯丙胺贩卖至全国多个地区。

  刘某以高额的价格在淘宝网商铺上架LED灯、小音箱等物品,并在QQ上宣传贩卖毒品信息引导买家至其淘宝店铺拍LED灯、小音箱等物。刘某在网络上联系肖某,以每卖出一克提成50元的方式让肖某在QQ上帮其宣传,肖某共获利15566元。

  接获订单后,刘某化名“张某某”将毒品隐藏在LED灯、小音箱内,通过快递的方式寄给买家。期间,被告人罗某会帮助刘某拧开LED灯、小音箱的螺丝,待装完毒品后又将螺丝拧回,还会帮助刘某填写快递单,并在刘某不在家时帮其邮寄快递。刘某通过此方式共计贩卖甲基苯丙胺558克。

  2015年9月的一天,陈某与刘某在QQ上取得联系,商定购买甲基苯丙胺,陈某转账6500元到刘某的支付宝上,商定货到后支付尾款。刘某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陈某100克甲基苯丙胺,货到后陈某被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罗某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肖某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肖昌明 王华玉,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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