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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五年 重获“武夷龙”

发布时间:2016-09-27 09:24商业秘密网

  国庆节前夕,一款叫作“武夷龙”的养生薏米酒,进入闽北消费者的视线。它能顺利上市,得益于该公司总经理陈月儿5年来的不懈努力和坚持。

  2009年1月,福建省武夷酒业有限公司以“武夷龙”商标与其“武夷”商标相似,认为武夷龙酒业有限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武夷龙”商标。经过调查取证,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武夷龙”商标。

  “武夷龙”凝聚了陈月儿的全部心血,她说:“‘武夷龙’就像我的孩子,我不能轻易放弃它。‘武夷龙’商标与‘武夷’商标区别明显,‘武夷’并不能成为一个酒类产品的专属品牌。”

  2011年,陈月儿一纸诉状,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但多家律师事务所认为胜算不大,不愿接这个案子,陈月儿咬着牙自己当起了“律师”,写诉状、搜集证据,来回奔波于武夷山和北京之间。漫长的官司,耗时又耗财,所有人都劝她放弃,她却说:“一个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武夷龙’为原创商标,拥有武夷山‘双世遗’品牌和得天独厚的产品原料产地等优势,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也要坚持呀!”

  正是这份坚持和自信,让她的努力迎来了转机。2014年6月,这场耗时五年之久的知识产权官司终于有了结果,她重新获得了“武夷龙”商标的使用权。

  官司一结束,陈月儿马上到全国各地考察,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浦城薏米原料与家乡绍兴的制酒经验相结合,组织养生薏米酒生产,今年一至八月共生产薏米酒50吨,一投放市场,就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

(作者:徐园园,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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