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如家”非彼“如家” 湖南如家被判赔60万
“如家”酒店随处可见,可是,有的并不是真的“如家”。2015年7月,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长沙提起诉讼,起诉湖南如家酒店股份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湖南如家停止侵权、更改企业名称,在媒体上发表声明并赔偿和美酒店60万元。湖南如家不服并提起上诉。昨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 诉
和美将湖南如家告上法庭
“湖南如家在最近两年扩张步伐很大,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肖作武介绍,此案一审前,其已对湖南如家在长沙的12家酒店进行了证据固定,这些酒店名字不尽相同,但均含有“如家”二字。
2015年6月,和美酒店向长沙中院提起诉讼。此案一审时,庭审从当日下午3时一直持续到晚上8时。
原来,“如家”商标所有权人为如家酒店连锁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商标续展注册后有效期至2023年3日20日。2005年6月1日,如家酒店连锁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将其“如家”注册商标(第3052162号)许可给和美酒店公司使用,适用种类为饭店、餐馆、旅馆预订、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服务,许可方式为排他许可,并约定和美酒店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涉及该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起诉。2008年,“如家”被国家工商总局核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法院调查表明,自2005年开始,自然人陈某陆续以“如家”为字号成立个体工商户和公司。2006年7月6日,湖南如家登记成立,登记机关为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记者在湖南如家的官方网站看到,该公司为专业的经济型公寓酒店运营商,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性酒店式公寓连锁机构,在长沙、西安、南昌、广州、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
一审
湖南如家被判更名并赔60万
一个拥有商标权,一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因此,一审也出现了一个插曲:湖南如家公司提出反诉请求,要求和美酒店公司停止侵害企业名称权(商号)的行为,赔偿100万元。不过,法院驳回了这一反诉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湖南如家公司在其网站、店招、广告牌及其他服务设施上突出使用完整的包含有“如家”文字的标识,服务相同,构成商标侵权;湖南如家将该商标作为字号使用,在之后的实际经营中,大量突出使用含有“如家”文字的商业标识,误导公众,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一审法院判定湖南如家停止侵权、依法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 “如家”文字,并就其侵权行为在媒体上发表声明;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声誉和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确定湖南如家赔偿和美酒店经济损失60万元。
二审
争议焦点主要有四处
一审判决后,湖南如家不服并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记者了解到,二审的争议焦点主要有四处。一、湖南如家使用“如家”文字标识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二、湖南如家在企业字号中使用和美酒店“如家”商标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三、和美酒店在经营中使用“如家酒店”“如家快捷酒店”是否侵犯了湖南如家公司的企业名称权;四、一审确定的侵权责任是否合理。
二审中,当事人并没有提交新证据。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事实,省高院认定,“如家”商标从2002年第一家如家酒店开业时开始使用,2003年3月注册。如家酒店连锁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在北京和上海设有3家子公司发展“如家”经济型连锁酒店。如家酒店连锁2005年的销售额、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入住率均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第二。
庭审期间,经当庭进行手机上网操作,发现湖南如家公司仍然在其网站上大量使用“如家”文字标识。经当庭询问,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查明的事实均表示没有异议。
2016年8月4日,省高院根据和美酒店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湖南如家公司银行存款6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判决
驳回湖南如家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湖南如家在其网站首页突出使用了“湖南如家酒店”,在携程网、艺龙网上使用了“如家酒店公寓”,在其经营场所的店招、广告牌、服务工具上大量使用了包含“如家”文字的标识,经营业务与和美酒店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同类,构成对和美酒店“如家”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法院还认为,湖南如家公司在后注册并使用“如家”作为其企业名称,具有攀附涉案商标商誉的主观故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容易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和美酒店在经营中使用“如家酒店”“如家快捷酒店”没有侵犯湖南如家公司的企业名称权,湖南如家的企业名称应予以变更。在一审判定湖南如家公司停止侵权后,湖南如家公司仍然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其主观过错比较明显。
最终,省高院驳回湖南如家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分析
连锁酒店品牌为何频遭侵权
据了解,在长沙的这一起诉讼只是和美酒店维权道路中的一站。此前,和美酒店已在山东、湖北等多地提起了近百场针对“如家”商标侵权的诉讼。
“有的已经审结,有的还在审理当中。”肖作武向记者透露,此前他们曾经多次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在上述这些‘如家酒店’住宿,并不能享受到会员的优质服务,这严重损害到了如家酒店的声誉和利益”。
昨日,上诉人湖南如家的委托代理人并未出庭。记者昨日多次致电湖南如家官网上所留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
这并非我国酒店业的第一次商标侵权纠纷。这几年以来,国内连锁酒店品牌频频遭遇侵权,并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型酒店领域,如汉庭、7天等品牌也曾遭受过侵权事件,有的是酒店名称相同或读音相近,有的是LOGO图案容易混淆,给入住顾客的居住和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而在餐饮、零售店等行业,也经常发生此类纠纷。业内人士介绍,连锁加盟管理的欠缺也是导致服务业侵权高发的因素,过多的加盟店会造成管理挑战,也给“李鬼”们浑水摸鱼的机会。
负责审理该案的省高院法官介绍,权利人要懂得及时维权,否则带来的维权成本很高。湖南如家公司已经使用“如家”的文字标识多年,湖南如家公司企业名称不予变更,将难以避免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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