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裁定Fitbit未窃取Jawbone商业秘密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一位法官周二裁定,美国智能穿戴设备制造商Fitbit没有窃取对手Jawbone的商业秘密,从而使Jawbone无法通过ITC对Fitbit的可穿戴健身追踪设备实施进口禁令。
ITC这位名叫迪·劳德(Dee Lord)的法官裁决称,这起诉讼不存在违反美国《关税法》的行为,因为“无法证明任何一方窃取了商业秘密。”根据美国《关税法》的授权,ITC有权阻止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口到美国。
ITC的裁决,意味着Jawbone在这起诉讼中一无所获。2015年7月,Jawbone向ITC提起诉讼,指控Fitbit侵犯其六项专利和挖走了其员工,这些员工身上携带有关Jawbone商业机密的数据,如计划、供应链和技术细节等。
然而这六项专利中有两项专利被撤销,另有4项被法官认定无效,因此今年5月的裁决仅限于有关Fitbit盗取商业秘密的指控。
Fitbit CEO詹姆斯·帕克(James Park)周二发表声明称,Jawbone的指控毫无道理,不过是企图“破坏Fitbit的发展势头,以弥补自身在市场上的失败”。
Jawbone发言人没有立即对此事发表评论。
Fitbit是全球最大的可穿戴健身追踪设备生产商,这类设备可追踪用户的步数、消耗的热量、心率等参数。今年第二季度,该公司售出570万台设备,营收也超出预期。
Jawbone生产一系列UP品牌运动追踪设备,但其市场份额一直在流失。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的数据,该公司已跌出全球五大可穿戴设备厂商的行列。
在周二裁决之前,Jawbone在另一起由Fitbit提起的贸易诉讼中也获得胜利。7月19日,ITC另一名法官裁定,Fitbit在该诉讼中所涉及的三项专利无效。Fitbit已要求该委员会对这一裁决进行重新审核。
去年,Jawbone在加州一家法院首先起诉Fitbit侵犯其商业秘密,目前这起案件仍在审理中。这两家公司总部均设在旧金山,它们也在美国联邦法庭就专利侵权向对方发起了诉讼。
(作者:刘春,来源: 网易科技)-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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