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也可做商标?广东首个声音商标将在中山诞生
南都记者昨日获悉,中山企业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望子成龙小霸王”声音商标已经获得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目前进入公告期。经相关专业人士在网上查询,这是广东省第一个成功注册的声音商标,在全国也是属于少数成功注册的声音商标之一。益华集团相关人士向记者确认了此消息,但表示目前不方便就此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声音商标能区分产品
什么是声音商标?广东华鼎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华新解释,大家对每天晚上7点钟央视一套新闻联播的开始曲一定非常熟悉,只要一听见曲调,都会非常清楚地意识到,“新闻联播来了”。这个曲调,就具有声音商标的功能。当然,央视是否就此申请声音商标是另一个问题。因此,声音商标和传统商标一样,具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
最初,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类型只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及其组合,2001年第一次修正时,又把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纳入商标申请范围;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修改《商标法》决定,增加了声音可以作为注册的商标要素。该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腾讯消息声未通过注册申请
记者从国家商标局网站查询,自2014年5月4日开始,许多企业已经提出了400多件注册声音商标申请,其中包括腾讯公司申请将旗下产品腾讯Q Q应用程序运行过程中有消息传来时播放的“嘀嘀嘀嘀”声音,作为声音商标申请注册在提供互联网聊天室等服务上,但此申请被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以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为由,接连驳回了其注册申请。随后,腾讯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了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第一例初审通过的声音商标是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申请的“声音商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
申请的声音须用五线谱写出
据谢华新介绍,经华鼎公司代理,2014年6月23日,益华集团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两个注册声音商标申请,其中一个是演员成龙的声音“望子成龙小霸王”,另一个是播音员李扬所说的“哈哈小霸王其乐无穷”的声音。但是,目前商标局只审定了第一个申请,而对于第二个申请则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益华集团正在进一步完善材料,准备重新申请。
谢华新说,“一旦成为注册商标,那就受到法律的保护。成龙日常生活中怎么说话都可以,但是,他同样也不能模仿‘望子成龙小霸王’的声音用于商业用途,比如,他不能用同样的声音说‘登峰造极步步高’之类的。
关于声音相同或类似的审定,标准也是确定的。因为,申请人必须将自己申请的声音用五线谱写出来。这样,不同声音之间的比较也是很客观的。”
记者了解到,益华集团准备将上述声音商标用于其旗下的小霸王电子游戏机产品或手机上。“一般说来,声音商标多是用于本身带有播放功能的产品上。”谢华新说。
(作者:吕婧,来源:南方都市报)- 商业秘密,请让我们来保护你! 201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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