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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和《盗墓笔记》遭盗播,爱奇艺提起维权诉讼

发布时间:2016-07-22 09:35商业秘密网

  因认为“超级视频”未经允许提供原告权属作品《琅琊榜》和《盗墓笔记》的在线播放服务,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北京文青博业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两案。

  原告诉称,其经北京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琅琊榜》和《盗墓笔记》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北京文青博业科技有限公司为“超级视频”手机应用软件的运营单位,未经其允许在“超级视频”上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

  原告认为,电视剧《琅琊榜》是根据海宴同名网络小说改编,由胡歌、刘涛、王凯等联袂主演;该剧自2015年9月19日一播出,立刻引起广泛关注,并荣获了第30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优秀电视剧”等诸多奖项。截止2016年6月,仅在原告网页平台累积的点播数就已经突破42.6亿次;而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停止提供《琅琊榜》的在线播放服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50万元;被告在其“超级视频”官网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原告认为,电视剧《盗墓笔记》改编自南派三叔所著的同名小说,由李易峰、唐嫣、杨洋等人主演;该剧自2015年6月12日在原告官网首播,是2015年度最受关注的超级网剧,并创下了网剧播放量记录;截止2016年6月,仅在原告网页平台累积的点播数就已经突破30.6亿次。而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停止提供《盗墓笔记》的在线播放服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50万元;被告在其“超级视频”官网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目前,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未知,来源:海淀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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