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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规罚款还能打折? 江苏灌云县“交通违规优惠券”在争议声中叫停

发布时间:2016-07-07 09:24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推出的“交通违规优惠券”连日来引发网络热议。行人、电动车驾驶人凭券缴纳交通违规罚款时,可“享受”五折优惠。当地交警部门表示,想利用这种方式引导行人、电动车文明出行,达到更好的教育目的。

  然而,“中国网事”记者了解到,这一刚刚推行的新措施,现已在舆论的质疑声中,被当地交警部门叫停。法学专家表示,有关部门对交通违规“顽疾”开刀是有益的,但新探索必须抱着对法律的严肃态度,不可盲目草率,否则就会有损政府的公信力。

  交罚款能打5折?网友:这样的优惠给我来一打

  近年来,虽然文明出行的理念已经日益普及,但“中国式过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仍然屡见不鲜。对于“量大”“面广”的行人、电动车交通违规行为,交通执法部门往往面临“执法难”的困境。

  记者了解到,为了试着解决这一“执法难”问题,让行人、电动车能够文明出行,今年6月底,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的交警部门开始推行了一种新做法——发放“交通违规优惠券”。

  凭着这种优惠券,行人、电动车驾驶人可在交纳交通违规罚款时“享受”五折优惠;若违规者当着交警的面拨打任何人电话,接听者能答对有关交通法规的内容,也可以免于处罚。

  当地交警部门认为,用这种方式处理行人、电动车违规行为,能够更好地起到教育的效果。此前,对于这些交通违规行为,交警部门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执法过程中,市民也觉得内容空洞生硬,不愿接受法规教育。

  记者看到,在这种粉红色的优惠券上,除了“优惠规定”外,还写着有关行人、非机动车交通法规的内容:“行人、电动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快车道;行人不翻护栏、过街要走斑马线。违反以上规定,罚款20大洋。”

  “我们这里的行人、电动车违规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很多,我们只是想以更诙谐、幽默的方式开展交通法规教育,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当地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然而,这种新做法却在网络上引发了争论和调侃,有网友戏称,这样的优惠给我来一打!也有网友支持这一做法,认为,“虽然优惠券对法律规定打了折,但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法规的落实,相比执法阙如,打折的落实也是一种进步”。但不少网页提出,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法律的执行都不该有弹性。

  违规处罚能打折扣吗?专家:这是裁量权的滥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当地发放“交通违规优惠券”,在处罚的数额上并不违反上述规定。但是,在有优惠券的人违规时,会少缴纳半数的罚款。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授胡建淼认为,这意味着对于相同的违规行为,有了不同的处罚,这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是交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但这不意味着罚款金额可在这个范围内任意确定。优惠券让有的人接受20元的处罚,有的人接受10元的处罚,对待法律的态度显得很不严肃,是裁量权的滥用。”

  “行政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应该严肃对待。”辽宁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指出,当地的做法有拿行政执法权与市民做交易的嫌疑,会对法律的公信力造成伤害,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是不合适的。

  长期从事法律研究与政府监管的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表示,纠正行人、电动车交通违规行为的执法成本比较高,当地的做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探索,但法律的执行是不能打折扣的。

  记者从当地交警部门了解到,对于以上这类关于“交通违规优惠券”的争议,当地的交警部门很重视,已在看到这些观点后,认识到了优惠券的提法欠妥当,目前已予以了纠正,也取消了优惠券的发放。

  目前,优惠券已被新的宣传单所取代。新的宣传单分为上下两联,交通法规宣传内容在下联予以保留,上联是交通文明承诺书,包括“我是初次违规,现在承诺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安全交通,争做文明好市民”等内容。

  新规“夭折” 启示:应严肃执法 勿损政府公信力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新推出的“交通违规优惠券”,向交通违规行为的顽疾——行人与电动车违规“开刀”,进行了新的探索,但优惠券只发放了短短十余天,就以“夭折”告终,其中的曲折不免让人深思。

  胡建淼认为,姑且不说优惠券能否推进法规的落实,单论优惠券明码标价地给执法打折扣,就有损执法的权威。若要引导行人、电动车文明出行,唯有严格执法,而非给法律打折。发放优惠券无异于鼓励违规。

  “那为什么在推行‘交通违规优惠券’之前,当地不加强研究与论证,做好法律方面的功课?非要等到媒体报道引发关注,才仓促叫停,这显得当地的做法过于草率。”有法学专家说。

  傅蔚冈认为,规范行人、电动车的交通违规行为,是难啃的“硬骨头”。对此进行新探索是值得支持和理解的,但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地方交通法规事关人们出行的安全,推出新措施必须抱着严肃的态度。

  胡建淼表示,“地方在政策与执法方面的创新是值得鼓励的。但是,立法讲成熟,这是‘法治上的牛顿定律’之一。大到国家立法,小到制定地方政策,都应该秉持着审慎的态度,否则就可能有损政府的公信力。”

(作者:邹明仲 朱筱 王阳,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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