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天下”商标遭遇产权尴尬
“养生”是通用词汇还是专属词汇
一家从事酵素、益生菌研发、生产与销售的行业规模企业——中国养生天下国际研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天下”),其旗下“养生天下”注册商标,被指与含“养生”词汇的某知名品牌商标元素构成疑似相近。日前,就这一问题养生天下在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举行了一场小型商标知识产权媒体沟通会。
“养生天下”商标有自己的设计理念
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表示,这两种商标不构成近似。一方面,这两种商标的构图跟整体外观还有立向是不一样的。首先,养生天下的商标有独特的寓意,中间这个地方是一个天平,象征着是阴阳,中间有个点,两边是像两个叶子,又像打太极拳的手,它的寓意是生命在于运动。这是商标在设计时候的含义。其次,养生天下上面是汉字,下面是拼音,放在天平的上下,寓意是天平,也暗示了一体的养生理念。第三,养生天下的含义包含着随时随地来养生,而对方商标的含义给人的感觉是养生场所的意思,所以含义也是不一样的。
再有,养生天下与对方商标在读音上的区别是很明显的,专业术语是“呼叫”,也不一样。另外,字体、字数也不一样。最重要的是从整体来看,养生天下是图形和文字组合在一起,整体上是不一样的。
范辰律师认为,养生天下公司主观上没有存在任何恶意,养生天下商标有自己的设计理念,它是自己设计的,没有任何抄袭。且已经在4个类别商品和服务上注册过,中间也注册了很多年,几乎所有的类别都注册好了,不存在傍名牌的情况,也不存在搭便车的情况。养生天下商标被广泛地应用,范围非常广,包括在公司的宣传册上、包装上等都用了这个商标,还有很多媒体的报道,有一定的知名度。
通用名不能被独占
“养生天下”与另一商标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都含有“养生”两个字,以“养生”两个字能不能认定这两个商标构成近似呢?范辰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肯定是不可以的,养生这个词汇不是从现在才有的,从我们古人的典籍里面就有了,到现在一直使用。《大百科全书》里面写道:养生是指保养、调养、养生令,即调阴阳,和气血,保精神为原则,运用调神、导引吐纳、四时调摄、食养、药养、节欲、辟谷等多种方法以达到健康长寿的目的。养生是中国传统的一个理念,并且养生也有颐养天年的含义。
范辰律师表示,“养生”这个词汇本身它不具有显著性,商标最重要的特点是要有显著性,跟别的要区别开来。“养生”是个描述性的词汇,它不具有显著性,不能单独注册为商标,只有“养生”和其他的字符结合起来有了特征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商标,比如,“养生天下”和“养生园”等。
任何一个商标不能垄断“养生”这两个字,不能因为商标中都含有“养生”这两个字,某一商标就说“养生天下”或是“养生园”这个商标跟它构成近似了,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这颠覆了一般人的认知。“养生”这个词是不能被独占的。
商标权保护的是什么
许浩律师认为,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在于,商标权保护的是一个通用名还是一个特有名词?在法律上是保护特有名词的。举一个例子:两年前有一个案子引起了国内媒体高度的关注,就是河北摩罗丹案子。摩罗是国内非常重要的中药,商家就围绕“摩罗”这个商标打了七八年的官司。最后那个法官怎么判的呢?摩罗是个译音,它是来自印度的梵文,是百合的意思。而百合是一个通用名,不是特有名。你能注册一个羊肉牌的羊肉吗?不可能。这样举例就是提醒大家“养生”这个词不是一个特有名词而是通用名,这个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常识问题。(作者:未知,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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