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陆风专利均被判无效
路虎状告陆风X7抄袭一案有了新进展。捷豹路虎中国此前就陆风汽车抄袭其极光车型的外观设计向法院起诉。6月13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虽然路虎极光和陆风X7先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但在此案中,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双方的专利均无效。
昨日,对案件的最新进展,捷豹路虎中国方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暂时不方便表态。陆风汽车方面则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自己并非抄袭,专利权被判定无效但仍有申诉机会,目前陆风X7销售并未受影响。
陆风称销售并未受影响
近日,捷豹路虎中国向北京朝阳区法院递交了一份诉讼,内容是起诉陆风汽车抄袭路虎极光的外形设计制造了陆风X7,侵犯了路虎的知识产权,同时由此引发了不正当竞争。但陆风汽车却回应称,陆风X7有自己的外观专利权,否认自己抄袭路虎极光。
随着案件的进展,双方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方专利无效的申请。6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案件发布公告,因陆风X7与路虎极光有基本相同的车身立体形状和设计风格,包括悬浮式车顶、车身比例、侧面腰线等,取消陆风X7的专利权;同时,以路虎极光五门版车型和三门版车型造型形似为由,同样取消了路虎极光的专利权。
对于这一判定,昨日捷豹路虎中国表示目前暂不方便表态。陆风汽车方面则表示,专利权被暂时取消,但是仍保留有申诉的机会,目前陆风X7的销售并未受到影响。
路虎起诉陆风并非首次
事实上,这次已经是捷豹路虎与陆风汽车之间打的第二场官司。上一次是在2006年,因陆风汽车注册的英文商标“LAND WIND”与路虎的“LAND ROVER”十分相似,捷豹路虎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提出了对商标注册异议。经过长达4年的取证、辩论、协商,2010年第一轮判定结果是,陆风与路虎商标纠纷案的获胜方是路虎。
于是,陆风汽车向欧盟异议评审委员会提出了上诉申请,由于陆风的欧洲代理商LWMC公司早在2008年在与路虎的商标纠纷案中获胜,因此没有理由出现两种判定结果。最终,2011年6月,陆风汽车赢得了“LANDWIND”使用权,并在欧盟正式注册。
消费者:两车不存在竞争
虽然陆风X7与路虎极光外形相似,但是二者的定价却相差甚远。陆风X7的指导价为12.98万至14.78万元,该车上市后,被评价为外形好看又便宜,迅速打开了市场。根据全国乘用车联席会提供的数据,陆风X7上市三个月后单月销量突破8000辆,目前单月销量仍维持在7000辆左右。分析人士称,陆风X7定位明确,目标消费群体是三四线城市,对品牌没有过多追求,单纯喜欢SUV产品的消费者。
而国产路虎极光的指导价为39.8万至57.8万元,进口版极光的指导价则高达69.8万元。分析人士称,作为豪华SUV,它的消费者普遍已拥有奔驰、宝马、奥迪等品牌车。
昨日,陆风X7车主徐先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自己并没有了解过路虎极光,也从未考虑购买这辆车,但自己购买的陆风X7外观上很像豪华品牌汽车,令他感到很自豪。“我们车主群里虽然有人在买了陆风X7后,再去网上花几百块钱买路虎的商标和配件装上。但是没人是本来要买路虎,因为价格便宜来买陆风。”徐先生表示,“两辆车价格差距太远,根本不存在竞争。”
■ 分析
“外观专利难以通过诉讼判定解决”
对于捷豹路虎起诉陆风汽车外观抄袭一案,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意义不大。虽然陆风X7与路虎极光外观极其相似,但是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起诉,过程往往很漫长,而最终判定的结果可能意义也并不大。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国内自主企业在外观设计方面往往愿意借鉴国外汽车企业的成功产品。“他们在借鉴时也会注意一些,比如只借鉴一部分,因此外观专利难以通过诉讼判定解决。”崔东树表示,目前专利保护相对困难。
另外,路虎极光和陆风X7先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到了外观专利权,此次因为案件却又同时被判定无效,这给案件增添了判定难度。因此,崔东树表示,捷豹路虎起诉陆风目前来看炒作的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从过去类似的案件来看,短期内并不会对陆风汽车的销售有影响。
2011年路虎极光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12年8月获得专利权,而陆风X7在2014年也申请到了外观专利权。虽然两款车在外形上极为相似,但是却先后同样获得了专利权,一位汽车企业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国内的专利审批并不严谨,这种情况不单出现在汽车行业。
一旦发生纠纷,外形的相似程度如何界定同样是难题。此次路虎起诉陆风侵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极光五门版与三门版外形相似为由,取消了其专利权。上述人士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那么在设计上以“套娃”风格著称的大众汽车,将都失去外观专利保护。
■ 延展
通用本田曾就“抄袭”起诉国内车企
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内汽车企业在发展初期,自身资金不足,不愿意在外观造型方面投入大量的研发成本,因而走出一条“逆向开发”的道路。
从最早的单一产品“模仿”,如奇瑞QQ与雪佛兰SPARK,双环小贵族与奔驰Smart,到后期的批量产品“模仿”,如比亚迪多款车型与丰田多款车型相似,众泰多款车型与奥迪和保时捷车型类似。
外形越来越相似,也引起了外资车企的注意,进而引发诉讼。
2004年,通用汽车公司下属的韩国通用大宇汽车和技术公司正式起诉安徽奇瑞汽车的QQ车抄袭通用雪佛兰Spark车型,违反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同时,通用大宇也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奇瑞QQ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并要求奇瑞赔偿800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双方最终于2005年达成和解。
本田的诉讼案件更为曲折。2004年,本田以双环SRV外观抄袭本田CR-V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止双环侵权行为,停止生产销售“山寨车型”,并赔偿本田经济损失。随后,双环以SRV先在中国上市为由,反诉本田是对中国竞品进行打压,索赔人民币36574万元。经过12年的漫长等待,今年这个案件终于做出判决,结果是本田要赔偿双环汽车1600万元。
(作者:王亚菲,来源:新京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英德冷饮部兰忠德侵犯百色市酒厂右江注 201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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