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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高速“4·2”交通事故 大客车司机负交通事故全责

发布时间:2016-06-07 10:27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4月2日凌晨零时43分,二广高速肇庆辖区北江大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客车碰撞前方白色小客车,致使后者前冲与另一小客车相撞。碰撞后,大客车失控与前方大货车追尾相撞。事故造成大客车车上4人死亡,十余人受伤。事故发生至今已经两个月。昨天,肇庆交警部门对事件后续处理向媒体进行了通报。

  经调查,事故发生前一天,在涉事大客车出发前该车司机刘××就发现车辆刹车存在隐患,但没有进行认真检查维修,而是将情况汇报给车辆所属的桂林力程运输有限公司后,依然决定出车。行至事故路段,刘××采取刹车减速时,发现刹车失效后,没有采取“抢挡降低行车挡位、拉手刹”等减速避险措施,反而为避免与同车道上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连续变换车道,最终酿成惨剧,导致大客车上4人死亡,十余人受伤。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大客车司机刘××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在事故调查时发现,涉事大客车的道路运营许可证和营运线路在事故发生前几个月“桂林力程运输有限公司”已向桂林市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了注销,在此情况下进行道路客运已属违法。此外,根据调查,力程公司对所聘用司机并未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机构只写在纸上,管理人员并未到位。

  涉事大客车的实际控制人是力程公司的大股东杨××。事故发生后,肇庆交警曾多次联系力程公司的总经理、法人代表等人,他们均不前来配合事故的调查。

  据悉,截至目前,“桂林力程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还没有支付过一分钱。此外,涉事客车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早已过期,受害者家属也未能得到保险赔偿。而伤者之前所需的抢救医药费、死者埋葬善后处理等所需的几十万元费用,是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公安交警等部门多方协调筹集而来。

  有律师表示,桂林力程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等相关事故责任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司法机关应尽快采取果断行动,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作者:于敢勇,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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