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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匿老板拒付工资报酬终获罪

发布时间:2016-05-25 15:59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如今找份工作都不太容易,辛辛苦苦打工,就为了赚那点辛苦钱,但要是摊上这么个老板——干活有份,要钱没有,这该怎么办?近日,桐乡濮院一家羊毛衫厂的20多位职工,拿起法律武器将欠薪不付的老板送上被告席,通过实际行动,为广大职工如何依法维权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被告席上站着的何某,今年30岁。早前因为抢劫吃了官司,6年前才出狱。几经辗转的何某逐渐步入而立之年,既想好好做人,又想劳动致富,去年10月份,他在濮院开了一家作坊专门加工羊毛衫。可经营不到2个月,就做不下去了。20多名工人就想着找何某讨要劳动报酬,可找上门的时候,发现何某已经不见了。工人们拿不到原属于自己的辛苦钱,只能报警。警方介入后,发现何某逃回了老家,最后被抓回来,因为拒不支付工资,被送上了法庭。

  何某在庭上为自己辩解说,门市部背了8万块钱的黑账,货交了,产品质量不合格,货款结不到,让他损失惨重,所以工人的工资也发不出。法庭上,公诉人指控何某拖欠20多名工人的工资,共计23.1万余元。可就在逃回老家前几天,他还收到过一笔10万元左右的货款。当被问及这笔货款去哪里了?何某解释说这笔货款是之前开厂跟几个人借的,已经把钱陆续还给了他们。何某说这几天他也陆续打了一部分钱给工人支付工资,并承诺会根据自己的能力慢慢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工人们。

  因何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相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桐乡法院一审开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这里,还是要提醒广大的企业主,工人的工钱不能拖欠,相关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就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作者:胡翀 童法,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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