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违法法条 > 刑事犯罪 > 正文

违法放贷173万 信贷员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6-04-27 10:23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4月21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违法发放贷款案。银行信贷员褚某因违法向6人发放贷款173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至2015年1月间,褚某在担任银行信贷员办理贷款业务时,由于没有认真核实借款人、担保人提交的产权证、结婚证的真伪,违法向张某等6人发放信用贷款共计人民币173万元,造成该银行损失人民币133.6万余元。

  褚某在2015年4月10日晚上11时许被公安人员抓获,截至当日,上述6名贷款人已经偿还了部分贷款及利息。至今,该银行尚有103.8万余元损失未追回。

  法院认为,褚某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鉴于其归案后坦白,部分损失已经追回,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孟焕良 通讯员 鹿轩,来源:人民法院报)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