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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打网游三十六小时 北京一男子命丧网吧

发布时间:2016-04-27 09:59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通州法院获悉,一男子徐某连续上网三十六小时后在一网吧猝死。徐某父母将网吧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网吧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本案原告徐某某与秦某某是夫妻关系,二人生育一子徐某。徐某于2015年3月在北京市通州区某网吧内进行上网,后在网吧内死亡。两位原告称,他们在徐某猝死时未接到网吧的电话,直至次日才接到派出所通知。两位原告表示,网吧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合法批准的情况下,在一千平米的场所内秘密开设黑网吧,在不具备任何网吧开设条件的情况下违法无照经营,导致其子徐某死亡。二原告认为网吧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索赔1670438元。

  网吧称,徐某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控制责任。网吧表示,其具有合法经营资质,通过了北京市公安局经营场所的安全审核。二原告在诉称中所述的情况失实。网吧表示,二原告称该网吧是黑网吧,给他们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和巨大经济损失,公司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在网吧上网的过程中猝死,经鉴定死亡原因“不排除疾病死亡”,原告徐某某在公安机关自述徐某十多年前曾患有心脏疾病。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长达36小时不间断上网,致其身体过度疲劳,最终导致死亡。对死亡后果的发生其自身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虽然网吧通宵营业并不违反规定,但徐某连续上网36小时之久的情况下,网吧工作人员无任何一人对徐某上网时间过长进行人性化提醒,故网吧作为经营主体对徐某猝死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二原告主张网吧未尽到救助义务的意见,法院认为徐某猝死事发突然,在临近就坐的张某第一时间发现并已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的情况下,网吧工作人员在旁等候120急救人员,并在急救人员到场抢救后报警,网吧已经对徐某尽到了相应的救助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网吧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赔偿二原告共计人民币96025.8元。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

(作者: 李婧,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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