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浙江行”启动
今天(21日)上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浙江行”媒体见面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见面会并讲话,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致辞。
陶凯元首先介绍了201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状况。她指出,201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推进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创新发展。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30200件,比2014年上升11.73%。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23059件,同比上升11.68%。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09386件,审结101324件,同比分别上升14.51%和7.22%;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9839件,审结10926件,同比分别为基本持平和上升123.57%;新收涉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0975件,审结10809件,同比均为基本持平。刑事生效判决人数12741人,司法震慑作用显著。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3%以上,二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28%以上,纠纷化解效果明显。二是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审判体制机制。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法官员额制度、落实主审法官负责制度,逐步建立了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绩效评价体系。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6个高级法院、95个中级法院和104个基层法院进行了“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经研究形成“三合一”改革的具体意见,并计划在近期全面推行。三是加强监督指导,保障公正高效司法。人民法院高度关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审判经验,统一司法裁判标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四是加强司法公开,优化司法保护环境。截至2015年底,全国法院上网公开的知识产权生效裁判文书,已达15.4万余份。人民法院高度关注知识产权国际领域的舆论热点,拓展对外交流渠道,主动参与对话交流,宣讲中国故事,表达意见诉求,发出中国声音,推动改善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博弈环境,维护国家民族利益。
陶凯元指出,201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制度,整合并形成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合力,强化司法主导作用;要重点加强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诉前禁令、诉讼证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论证起草工作;要及时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标准与专利、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问题研究;要继续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对话交流,坚持不懈推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规则革新优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介绍了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情况。
(作者:刘婧,来源:人民法院报)- 商业秘密,请让我们来保护你! 201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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