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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迟下班,保安员加班谁付钱?

发布时间:2016-04-20 09:51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宋先生:我表哥在北京一家保安公司做保安员,目前已入职三年多。上班后,他被派到本市一家银行网点去做保安,按规定他每天要穿着防弹背心、头戴钢盔执勤,他上下班要随着银行网点的营业时间:早上没开门他要提前到岗,晚上5点银行关门时因有很多顾客未办完业务,所以银行关门后他还要继续工作,平均下来我表哥每天要加班一个多小时,但保安公司从没支付过加班费。他工作的银行网点认可表哥每天都在加班,但表示保安员的工资由保安公司支付,银行不管;而保安公司则表示,银行网点打给保安公司的费用只够支付管理费及保安员固定工资的,且保安公司未要求保安员加班,所以表哥超时加班工作应向银行索要加班费。这样一来,两家单位相互推脱,谁也不支付表哥的加班工资,请问:表哥的加班费到底该由谁来支付?

  安慧敏: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用工单位(银行网点)向您表哥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因此,您表哥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用工单位即银行网点主张权利,要求他们支付加班工资。

(作者:王香阑,来源: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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