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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理

  成为个人代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经常与企业家交流、沟通的人。

  二、已经拥有社会关系或人脉资源,并能够通过社会关系或人脉资源与企业家交流、沟通的人。

  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联盟秘书处

  电话:0574-83099996

  传真:0574-83008969

  副秘书长:李俊伟

  手机:13505887814

  副秘书长:杨耀鸿

  手机:15957487884

  秘书长:孙佳恩

  手机:13857405817

  邮箱:zscqbhqyl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