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歌尔”商标引发争议
因认为内蒙古大力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力神公司)注册的“蒙歌尔”商标,损害了其对“叶根友毛笔特色字体”享有的在先著作权,叶根友对该商标提出了撤销请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蒙歌尔”商标予以维持后,叶根友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裁定。
据了解,该案诉争商标为第8552567号“蒙歌尔”商标,由主营牛肉干、卤牛肉、休闲食品的大力神公司于2010年8月提出注册申请,2011年11月被核定使用在第29类肉、肉片、肉干、肉罐头等商品上。
2012年8月,叶根友以诉争商标擅自使用其美术作品“叶根友毛笔行书(繁)”,损害其在先著作权为由,向商评委提出了撤销请求,但未获支持。
据了解,叶根友是我国知名书法家之一,系叶根友字体创始人,其独创的30余款不同风格的书法字体,得到众多电脑用户的好评。
叶根友不服商评委被诉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根友主张“叶根友毛笔特色字体”字库中的“蒙”“歌”“尔”3个汉字构成美术作品,其为著作权人。但叶根友并未提交证据证明或说明“叶根友毛笔特色字体”字库中的“蒙”“歌”“尔”3个汉字相较于现有的公知公用的汉字字体具有何种独创性和美感,从而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述的美术作品。另外,字库由于其字体工具的属性,主要是作为一种表达思想的实用工具。叶根友以免费软件的方式发布字体字库,意在扩大其字库使用范围,其应当知道相关公众下载使用的方式和后果。如果相关公众知道叶根友的字库下载有权利保留,很有可能不再使用该字库,转而选择其他类似的免费字库或者对收费字库进行比较后选择使用。叶根友先将字库以免费软件方式发布,在公众使用字库输出的单字后,又主张公众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有违诚信原则。
综上,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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