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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门突然推开 老人被撞身亡

发布时间:2016-03-11 09:49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88岁的任老太拉单元门进楼,正碰上70多岁的余先生往外推门,任女士被门撞倒滚落台阶,经抢救无效死亡。认为余先生推门过猛且楼门前平台狭窄,任老太的3名子女将余先生及该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7万余元。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开庭审理该案。

  刘先生诉称,他在事发后查看了小区监控录像,母亲任女士摔倒的直接原因是余先生疏忽大意、猛力推门。老人摔倒后,他没有积极救治。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是脑疝,诱因是从一平面至另一平面的跌落。刘先生诉请法院判令余先生赔礼道歉,并同小区物业一起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共37万余元。

  余先生辩称,他与任女士是好邻居,任女士跌倒是因其没有收住脚。当时单元门的小窗是关着的,他不知道门外有人,自己手里提着垃圾,不可能用力推门。余先生说,任女士摔倒后,他没有逃离现场,当时有两名女邻居在场,因没带手机,他还让一女邻居打120,让另一个女邻居找家属,直到救护车拉走任女士他才离开现场。余先生称,他愿意为老人的去世道歉,但认为自己没有过错。

  该案第二被告北京德华物业管理中心代理人表示,该案为侵权纠纷,物业公司不是余先生的共同侵权人,其也认为单元门前平台不存在缺陷,物业无权擅自改动其结构。任女士是高龄老人,进出应有子女等家人陪同,故刘先生等也应承担相关责任。

  庭上,原被告双方互相举证质证,原告不接受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作者:张淑玲,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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